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拟拍卖房地产项目
项目负责人:高娟
房屋建筑物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28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28号的一栋办公楼办公楼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28号。该房屋的东侧为莫愁湖街但被一栋空置的房产阻挡,南侧紧邻沈阳市开发区交通局,西侧紧邻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北侧紧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该房屋北侧100米处是开发大路,且距地铁站大约500米左右。但该房屋所处的地域周围主要为工业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建筑分类 |
项数 |
面积(m2)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房屋建筑物 |
1 |
1047.35 |
2000000 |
1525651.25 |
构筑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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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沟槽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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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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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
1525651.25 |
宗地位置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年限 |
设定土地用途 |
分摊面积(㎡) |
四 至 |
东 |
南 |
西 |
北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莫愁湖街28号 |
北京新油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40年 |
商务金融用地 |
652.62 |
空置办公楼 |
沈阳市开发区交通局 |
沈阳市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
沈阳市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土地所有权
待估宗地[沈开国用(2010)第034号]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
(2)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沈开国用(2010)第034号],北京新油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办公楼总价的形式从房地产开发商途径购入,现因北京新油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将注销根据润滑油分公司文件(油润字[2001]105号)将该资产划拨上级公司华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管理。土地实际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权利终止日期为2028年3月30日,故该土地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为16.83年。
3.土地利用状况
待估宗地现状为红线外“六通一平”(即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供热及场地平整)及红线内为空置办公楼,容积率为1.7。
评估值为18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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